作者 | 财资一家
何为现金浮游量?
现金浮游量的构成
有利的浮游量
▲签发支票寄交对方;
▲供应商收到票据,进行内部处理(审核、入账),再送存银行;
▲银行将款项从付款方帐户划转到收款方帐户。
由此可知,支出浮游可划分为寄交浮游、处理浮游和清算浮游。企业可根据条件测算出浮游天数和浮游量。如某企业支付原材料货款,支票的签发和寄交供应商要2天,供应商内部处理要1天,银行间办理清算要1天,则支出浮游总天数为4天。
不利的浮游量
现金浮游量的管理
② 锁箱系统法: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并授权当地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信箱内汇款存入企业账户,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指定银行的时间;
③ 对于金额较大的货款可直接派人前往收取支票并送存银行;
④ 对各银行间及企业内部各单位间的现金往来要严加控制,以防止现金滞留;
⑤ 保证支票及时处理并在当日送存银行,减少处理浮游时间;
⑥ 通知付款方自己需要的支付渠道并且指明自己的地址和开户行账号,以节省清算浮游的时间。
付款方在此过程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因为他们既是顾客,又是支付过程的起始者。但是,一方的利益就是另一方的损失。过分利用浮游量可能破坏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影响企业形象,供应商可能会提高售价使得企业未来的进货成本加大。因此,付款方应在短期效益和长期信誉之间作出权衡,确定合理的现金浮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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