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央行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通知称,2020年6月底前,试点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准备,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准备,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接口规范另行发送);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9月底前,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浙江省、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接口规范另行发送);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重点解读
本月底开始落地实施
第一阶段是落地实施阶段(2021年6月底前)。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统称试点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其中:2020年6月底前,试点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准备,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9月底前,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浙江省、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口准备(接口规范另行发送);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第二阶段是评估总结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初)。试点行评估上报本地试点情况。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央行同时公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中规定了主要任务,包括全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探索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
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对私账户起点10万-30万元
据悉,方案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范围。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方案还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行报送。
方案要求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为何选择河北、浙江和深圳?
去年11月5日,央行曾就此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时,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基于各地现金流通使用实际及管理基础,选择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进行试点。其中,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据悉,央行在研究试点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客户意见,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专家学者意见,最终确定的试点内容尽可能多地采纳了各方意见。试点结束后,央行将评估试点成效,修改完善大额现金管理措施内容。同时,将统筹研究现金管理制度,为相关管理措施在全国推广创造更好的条件。
大额现金管理不影响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央行发布的政策解读指出,大额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
主要是四方面原因: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