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疫情下的中小企业来说,此时急需国家、企业、个人乃至全社会的帮助,共克时艰,防控疫情。从2月2日开始,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政策,主要包括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税费、返还失业保险费、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为中小企业送来“及时雨”,帮助企业渡过此次疫情难关。
我们急企业之所急,专门汇总整理了全国各省市、地区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拿走不谢!后续将持续更新。
根据《意见》提出的降低小微企业要素成本要求,浙江将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如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在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减免小微企业税费、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返还失业保险费、减免小微企业房租,以及加强信贷纾困、降低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等。
如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针对当前大量防疫物资从海外运往浙江的情况,《意见》提出,对用于防治疫情的进境援助、捐赠设备和物资,要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项目,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减轻外贸小微企业负担。
辽宁省政府2月6日出台政策,从严格开复工管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和加强综合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措施》提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
与此同时,《措施》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捷性,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畅融工程”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这二十条政策举措涵盖优化服务、减税降费、资金支持三大方面,并明确了各个责任单位,旨在促进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能够减少生存负担,各项政策举措将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2日,苏州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缓企业负担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给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吃下“定心丸”。
南通市政府2月6日出台《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简称“克难惠企12条”)。意见从金融支持、减税降费、财政政策、稳定保障、服务企业等五个方面发力,着重突出“加、减、强、稳”四大关键,持续构建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全力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共克时艰。
2月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南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16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针对目前防疫防控重点生产企业面临恢复生产难、订单压力大、社保工资负担重等困难,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采用“保、增、降”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持续发展。该政策突出对防疫重点企业的鼓励支持,又体现了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普惠关怀,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提振信心。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优化金融服务、做好企业服务、稳定用工队伍等三个方面出台十条措施,鼓励全市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