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机构面临的监管环境和可能的获利模式发生了极大变化,风险管理的未来发展与目前的风险管理能力将有显著差异。本期《财资零距离》为您带来《金融服务风险的未来》第2讲风险管理的演变。
在过去二十年中,为应对不断变化的业务条件与监管要求,风险管理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
金融危机前。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金融机构得益于全球经济的强势增长,获得的收益回报显著高于目前水平。金融行业与监管者达成普遍共识,认为此时风险管理已能够识别并缓解个别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承受的风险。正因为此,当时的风险关注型合规要求比金融危机后的较为宽松。
金融危机时期。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政府及监管机构需要提供更多资本稳定金融系统。在资本及流动性的危机时期,风险管理很大程度上参与制定用于维持有序运营的策略。这些策略包括响应管理层、董事会及监管者提出的紧急要求;快速评估问题领域(例如特定市场或交易对手)的风险敞口。
金融危机后,金融危机引发了一个“再监管”时期,政府及监管机构出台了诸多全新或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其中包括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扩大资本和流动性要求,修订并提高了资本及流动性要求;美国发布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机构产生广泛影响;美国依据CCAR(Comprehensive CapitalAnalysisand Review)监管体系制定的压力测试要求,引入了严厉的压力情境下的资本评估体系;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制定的《高效风险数据聚合与风险报告准则》(BCBS239)规定增加对风险数据的关注,引发对风险数据质量及数据管理的重视;以及巴塞尔委员会针对主要风险类型(包括信用、市场、流动性以及操作风险)提出的新要求或建议,试图完全改变风险资本的计算方法。为遵守上述及其他新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大幅扩充其风险管理部门,并显著提高其部门预算。
目前,风险管理达到一个转折点,为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今环境向风险管理了提出独特要求。缓慢的经济增长与利润率下降,鼓励提升效率并降低风险管理成本。由于监管要求不断增加,需更加关注金融机构的业务策略对于资本充足性及流动性所产生的影响。地缘政治发展以及来自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竞争使战略风险成为更显著的问题。金融机构也不用再面临越来越多的监管,因为某些监管要求可能会被撤销。所有这些发展都具备以下特征——业务、地缘政治及监管环境中更大的不稳定性及不确定性。
在这个新时代,金融机构需决定是继续采用传统模式,还是重新思考风险管理办法。为赶上自金融危机以来法规的迅猛变化,金融机构通常以实施多个系统来对应特定法规的要求,而非从整体角度看待机构面临的风险与监管要求。这会导致结构不连贯,活动不协同,难以获得对于整个风险管理价值链的清晰看法。
在一些金融机构中,业务部门并未完全掌握其部门内的风险管理,且业务与风险管理间的责任并未明确划分。遗留的风险技术基础结构,加上难以获取及时、准确、汇总的风险数据,提高了风险管理的复杂性,增加了额外的成本。为抑制合规支出,金融机构采取了包括裁减员工、离岸外包及传统流程改革等的策略。但通常这些策略仅令机构节约了少量成本,而这种节约也难以持续。
金融机构在新环境下竞争时需重新思考其风险管理方式,应确保风险管理有效参与策略制定,设立有效计划以创造风险意识文化并管理行为风险,明确划分三道防线中的风险管理职责。此外,金融机构需要利用现有的新技术来大幅削减成本,如自动化重复的手工劳动等,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与响应。
比起参与耗资耗时甚巨的转型项目,金融机构可以采用灵活的方法,即优先处理首要问题。
为向前发展,金融机构应考虑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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