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中国外汇
在新一轮扩大开放的背景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需求日益突出,建议进一步加大试点业务普惠力度、适时进行业务创新、出台区域财资中心配套措施,以推动跨国公司财资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当前,中国不断加强世界综合贸易中心建设,不断扩大开放、引进外资,众多跨国公司持续拓展在华业务范围和经营领域,由此也必将带来更多的资金沉淀。入驻在中国的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迫切需要将在中国的资金纳入其全球资金池范畴,实现资金统一调配,以提高整个集团资金管理效益。而中资跨国公司也需要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以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新政的实施,既推动了相关企业集团区域财资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也有助于推动当前中国财资管理业态的进一步发展。
企业集团财资管理发展阶段分析
一般而言,跨国公司企业集团的财资管理工作,从初级水平发展到高级水平,主要经历五个阶段(见附图)。
这个阶段,企业集团财资管理工作整体账户结构分散,各公司各自管理融资、收款和付款业务,各自管理流动性,而且是处于手动划拨和管理的状态。这一时期,企业集团内的部分公司有资金盈余,部分公司负有大量贷款,企业集团整体财务成本高企。企业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选择可提供技术支持的合作银行,梳理账户,利用银行数字化技术,完成资金可视、可控和可用的基本资金管理要求。
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会更侧重管理效率的提升和内部管控,企业的财资管理即从第一阶段提升到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企业集团开始全面把控集团内部金融资源,着手国内账户梳理,集中管理国内资金,优化流动资金的管理效率,同时为未来财资中心建设初步打下基础。目前国内有近300家企业财务公司,大多数处于第二阶段,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也在积极面向广大财务公司推广国内现金集中管理的优秀案例。
这个阶段,企业集团精简账户结构,对多个业务实现归口管理,如集中管理贸易融资,代收代付,集中管理区域内的流动资金。随着中资跨国公司“走出去”步伐的日益加快,其境外投融资业务日益丰富,在海外进行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日益频繁,沪/深港通、债券通等新兴业务的开展也令其资产负债组合产生结构性变化。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需要更灵活、更富融资弹性的资金管理,方能支撑其海外业务发展。这一阶段,企业集团财资中心主要是在总额管理框架下,利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池,以闭环管理方式,与区域财资中心实现资金互联互通。
这个阶段,企业集团财资管理工作实现了多渠道融资,代收代付加轧差清算,可实现区域现金集中管理和全球流动资金集中管理。参考成熟跨国公司财资中心发展经验,这一阶段,跨国公司往往建立了贯穿上下游的完整供应链,打造了一个关联业务的生态圈,在这个过程中,财资中心为集团新旧业务的兼容并蓄持续提供支持,并全面做好风险管控。
这个阶段,企业集团财资中心已经高度成熟与发达,往往成为不依附于集团的独立主体,既面向企业集团提供内部服务,也面向外部市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此时,跨国公司财资中心重在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集团资产管理要求,做好与集团国际投资评级相匹配的融资工作,包括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二是利用集团流动性,优化为集团相关项目提供风险资本的供给能力。总的来说,高效的资本与资金的统一管理是第五阶段财资中心发展的最大挑战。
目前中资跨国企业财资管理工作大都处于第二阶段,开始进入第三阶段,大部分企业集团已经实现了国内资金的集中运营管理,与此同时,也在摸索建立区域财资中心,如不少中资企业在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区域财资中心。伴随中资跨国公司“走出去”日益加快,区域财资中心业务发展也会日趋丰富,集团财资管理必将向高水平进阶。
财资管理在我国的推进演变
从国内来看,2005年,我国放开了跨国公司在委托贷款法律框架下的、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开展的外币资金集中业务;2006年,外汇局批准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2009年,外汇局颁布了有关外币资金池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企业资金池业务的管理仍要求在委托贷款原则下开展;2012年年底,外汇局开始试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经过几次改革升级,于2019年3月推出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也在2014年2月推出了上海自贸区版跨境资金集中方案。目前人民银行跨境资金集中包含全国版、自贸区版和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全功能型跨境双向资金池(支持多币种)。
跨国公司理想的资金归集是对多币种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管理。2021年3月,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启动,引发国内财资管理行业强力关注。试点通过整合人民币资金池和外币资金池的业务流程,帮助企业减少手工操作环节,极大提升了跨境资金流动的效率;试点方案在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同时,还实现了企业在一定额度内的意愿购汇,为跨国集团管理其成员企业的跨境资金提供便利,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汇兑成本,促进了企业有效管理其汇兑风险。
中国的财资管理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将加速推动中资跨国公司财资中心的建设从第二阶段迈入第三阶段,同时也为其进入第四阶段打下基础。
对于已经搭建了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和外币跨境资金池、并得到本外币一体化试点资格的企业,其需尽快在宽限期内将本币/外币资金池的境内境外成员单位数量进行统一,将人民币跨境流入、流出额度与外币的外债、境外放款额度相统一。对于还没有参与试点业务、但希望以后参加的企业,建议对现有的跨境资金池架构进行评估,尽量做到本外币跨境资金池架构保持一致。
对于仍处于不断优化流动性管理的企业集团而言,在选择流动性管理解决方案时,企业在选择合作银行时可重点考虑三方面的因素:
一是流动性方案的币种,合作银行需要结合企业集团的收付款币种、外债和对外放款的币种以及客户的汇率风险政策,予以综合考虑。
二是目前我国市场政策法规允许的流动性管理产品,包含委托贷款、境内归集、利息优化和跨境归集。跨境归集包含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本外币一体化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人民银行全国版、自贸区版和全功能跨境双向资金池等方案,企业集团往往需要的不是某一款产品,而是综合的流动性管理解决方案。这就需要合作银行根据企业需求,将不同的流动性产品进行组合设计。
建言我国财资管理
在国外,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可以采取名义资金池的方式调配资金,而不发生实质性的资金划拨,其做法是:由银行来冲销各个子账户中的借贷余额,根据资金池内所有账户的总合和净头寸计算利息总额,银行根据该净头寸向集团支付存款利息或收取透支利息。由于没有涉及到不同实体之间资金转移,名义资金池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银行和企业的操作手续,也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财务成本,提高了企业的资金管理效率。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名义资金池业务,政策方面的约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而名义资金池项下的存款、透支冲销的净额结算方式,会在企业集团内出现内部法人实体之间的资金融通情况,所以名义资金池有违《贷款通则》精神。二是当前存款利率仍需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名义资金池中可能发生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正负冲销后,银行无法对参与成员的贷方余额发放存款利息。三是名义资金池业务开展后,资金不发生实际转移,也不形成委托贷款,因此税务部门不能向企业征缴委托贷款业务的印花税、增值税等税费。
区域财资中心往往需要管理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资金,而物理归集往往很难做到多币种归集。多币种名义资金池业务是成熟财资中心流动性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款产品,也是跨国公司建立区域财资中心的基础。建议监管部门适时在境内推出名义资金池试点,为跨国公司在华建设区域财资中心进一步铺平道路。
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鼓励跨国公司在临港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2020年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再次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管理中心等机构。
但是目前区域财资中心建设依然缺乏配套的支撑体系。众多中资跨国公司总部以及外资跨国公司亚太区总部大都设在中国境内,履行投资、管理、运营等多项职能,不过中资跨国公司的境外财资中心、外资跨国公司的亚太区财资中心却还是在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这不仅造成管理不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利润、税收和就业的流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也曾在2021年的“两会”期间表示,“上海聚集了大量中外资跨国企业,但尚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跨国企业财资中心,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以吸引跨国企业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
由于企业集团财资中心设立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笔者建议短期内可对跨国公司区域财资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管理方式:一是当地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区域财资中心进行税收返还;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资中心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可适当考虑放宽跨境资金池门槛、额度以及使用限制,在跨境资金收付的自由度和便利度方面争取达到国际通行水平,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资中心纳入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试点。
在新一轮扩大开放的背景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需求日益突出。从提供专业流动性管理服务的银行来看,若能紧抓企业的资金管理需求制定综合的流动性管理方案、同时严格遵守监管和法规要求,必能在行业发展中夺得先机。从跨国公司的角度来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的开展,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跨境资金配置效率,甚至带动其在华投资。而从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来看,金融业的改革创新无疑将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的加速发展,意义深远。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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